法律思维与工程造价鉴定之间存在紧密的互动关系,法律思维为鉴定提供规范性框架和程序保障,而工程造价鉴定则为法律裁判提供专业技术支持。
1.区分法律问题与事实问题
工程造价鉴定需严格区分法律问题(如合同效力、计价依据的合法性)和事实问题(如工程量核算、材料价格确认)。法律思维要求法官主导法律问题的裁判,避免鉴定机构越权干涉审判。例如,固定总价合同原则上不得申请造价鉴定,除非存在设计变更等例外情形。
2.明确鉴定范围的合法性
鉴定范围需严格依据法院委托书,造价师需避免超范围鉴定(如仅需鉴定争议材料价差却核算全部造价),否则可能导致无效劳动或结论偏差。
1.程序正义的保障
鉴定过程需符合《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》(GB/T51262-2017),包括委托受理、现场勘验、异议处理等环节。例如,鉴定机构需将阶段性成果提交当事人确认,书面记录异议以防止单方面变更方案。
2.证据的合法性与充分性
法律思维要求鉴定依据必须合法有效,如合同、签证单、设计变更文件等。律师需协助当事人全面收集证据,并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,必要时申请补充或重新鉴定。
1.技术标准的法律合规性
鉴定中采用的技术手段(如BIM建模、定额计价)需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。例如,材料价格争议需依据合同约定或市场指导价,避免主观臆断。
2.多方案备选与法官裁量
当计价方式存在争议时,鉴定机构可提供多种方案(如按合同价或市场价),由法官根据法律原则(如公平性、合同严守)选择适用。
1.鉴定意见的司法审查
法官需结合逻辑推理和生活经验对鉴定意见进行实质性审查,而非盲目采信。例如,对村委会施工合同纠纷中明显不合理的鉴定结论应予以排除。
2.鉴定机构的独立性与公正性
法律思维强调鉴定机构需独立于当事人,避免利益关联。若程序违规(如未回避利害关系人),鉴定意见可能被推翻。
1.诉前鉴定的调解功能
通过诉前鉴定明确争议金额,可为调解提供依据,减少诉讼成本。其核心是“解纷止争”而非单纯技术核算。
2.打击造价欺诈与市场乱象
法律思维通过鉴定核查虚报价格、偷工减料等行为,维护工程市场公平竞争,例如依据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追责质量问题导致的造价虚增。